1. 北京国试认证中心(简称“国试认证,GSCC”)是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考试及资质认证服务、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我们充分理解公正性在实施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机构运作的方针、程序及认证实施规则是公正的,并以公正的方式实施管理。
2. 国试认证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国际公开的认证认可规范及相关行业自律要求,确保以科学、公正、独立、非歧视、透明的方式开展工作。
3.国试认证向所有申请认证的组织开放,不附加任何不恰当的财务和其他条件,不以客户的规模、某一协会或团体的成员、已颁发证书的数量、是否参加国试的培训活动等作为实施认证的限制条件,对申请组织不以任何带有歧视性的形式处理受理认证要求(包括有意加速或拖延申请等歧视行为)。国试认证不接受任何组织(包括申请组织)的赞助、捐赠、礼品和礼金。
4. 国试开展认证工作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业务竞争。
5. 国试确保所开展认证活动公正地实施,对认证活动的公正性负责,确保持续不断地识别对公正性的风险并予以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小风险, 愿接受各方的监督并承担由于本机构责任对公正性损害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6. 国试的工作人员不从事与认证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活动,不提供可能有损于认证过程和决定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保密性的任何服务,不参与任何与认证工作有关的影响判断独立性和诚实性的活动。
7. 国试认证中心及其认证受理、评定、审核、检查、管理人员等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人员都没有来自任何可能影响认证过程和结论的商业、财务或其它压力, 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管委会、技术委员会成员、外聘的考官)对所从事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作出承诺。
8. 国试认证中心建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由国内外相关专业的专家、考试检测机构人员和相关政府人员等方面代表组成。管委会对机构运作和认证活动有关的方针、 原则及内容的公正性进行审议并进行公正性评价,提出意见或建议,确保国试认证活动的客观性、公正性。
9. 国试中心建立完善的受理和处理来自申请人或其他方面有关认证业务或其他相关事项的申诉、投诉程序,接受和配合社会各相关方的管理监督。